初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基础》知识预习: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
初级会计职称考试《经济法基础》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
知识点七、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
一、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概念——应纳税所得额
(一)收入的形式——现金、实物和有价证券等
(二)费用扣除的方法
实行定额、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。
应税项目 | 扣除方法 | 扣除标准 |
工资、薪金所得 | 定额扣除 | 2011年9月1日起,扣除额为3500元/月;附加费用扣除额:1300元,即扣除4800元 |
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 | 会计核算办法扣除 |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、费用以及损失 |
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 | 定额扣除 |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,减除必要费用(3500元/月) |
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| 定额和比例相结合扣除办法 | 每次收入≤4000元,定额扣除800元 每次收入>4000元,定率扣除20% |
财产转让所得 | 会计核算办法扣除 |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|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| 无费用扣除 |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|
多项选择题
◎下列各项中,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( )。
A.稿酬所得
B.偶然所得
C.股息所得
D.特许权使用费所得
【正确答案】:BC
【答案解析】: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。个人所得税中只有三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,没有费用减除,直接计算税额。这三项所得是:利息、股息和红利所得、偶然所得、其他所得。
多项选择题
◎下列个人所得,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,不得减除费用的有( )。
A.工资薪金所得
B.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
C.特许权使用费所得
D.偶然所得
【正确答案】:BD
【答案解析】: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。利息、股利、红利所得;偶然所得;其他所得三个税目以收入计算所得额,没有费用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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